發(fā)布時間:2012-01-30 10:4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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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休、紅包不能替代加班工資
“老板說春節(jié)加班沒有加班費,但加班幾天,節(jié)后就可以補休幾天。這樣合法嗎?”在蕭山做保安的劉先生打進82654321詢問“法律百事通”。
“《勞動法》的規(guī)定,用人單位在春節(jié)期間應當依法安排勞動者休假,如果安排勞動者加班工作的,應向員工支付不低于其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闭憬ň蓭熓聞账膯窝嗉t、何佳穎律師提醒,有些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春節(jié)加班后,用“補休”的方式來代替發(fā)放加班工資,這種方式嚴重損害勞動者利益。
“還有的企業(yè)用‘紅包’作為加班工資。發(fā)紅包可以作為對員工一年工作表現的肯定和褒獎,但加班費是用人單位對勞動者在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之外提供勞動的補償,兩者在本質上是不同的。因此,紅包無法直接代替春節(jié)期間勞動者的加班工資。”
勸酒別太猛出了事逃不了干系
春節(jié)期間,酒桌上的觥籌交錯想必每個人都不會陌生。酒駕的風險經過廣泛宣傳,大家基本都知道了個大概。那么勸酒致人出事,勸酒人是否要擔責?
“肯定得擔責!闭憬ň蓭熓聞账闹祧卧蓭熃忉屨f,“勸酒雖然不違法,但是如果因勸酒導致他人身體受損甚至發(fā)生猝死,或者勸酒后無視他人酒后駕駛發(fā)生交通事故,勸酒人均應當承擔法律責任,類似的案例已經屢見不鮮。打個比方,一個人和一群朋友一起喝酒,回家后因酒精中毒死亡,或者此人醉駕發(fā)生交通事故,那么勸酒之人就得承擔相應賠償責任。因為勸酒者有將醉酒人妥善安置的義務,在醉酒人失去行為能力后應當妥善安置其休息直至康復或者送其回家,排除醉酒人從事危險行為的可能性!
朱律師說,根據法律規(guī)定及司法實踐中的相關案例,以下四種情形,可以認定勸酒人存在法律意義上的過錯,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暗谝唬瑢Ψ揭呀浢鞔_表示身體有疾病不能喝酒的,仍勸其喝酒;第二,對方已經明確表示不勝酒力、意識不清、不想繼續(xù)喝酒的情況下,仍用語言、行為等勸對方喝酒的;第三,明知對方喝醉已經失去行為能力,在無人照顧的情況下棄之不管的;第四,無視醉酒者酒后駕駛而未加勸阻的。針對以上幾種情形所發(fā)生的損害后果,勸酒人均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來源:蕭山網—蕭山日報